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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要求,常态化推进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工作,铲除山寨社团滋生土壤,维护市场秩序与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
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未经行政审批(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以“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名义开展各类经营、培训、评奖、收费活动的;
(二)社会组织筹备阶段,违规开展筹备范围以外活动的;
(三)已被撤销、吊销登记证书,仍继续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对外活动的;
(四)境外机构未按规定备案,在我县擅自开展社会组织类活动的。
二、非法社会组织常见特征
(一)名称刻意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等宏大头衔,冒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下属机构名号混淆视听;
(二)借乡村振兴、健康养生、国学文化、公益慈善等热点噱头,违规收取会费、培训费、评选费,借机敛财;
(三)通过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线下会场封闭式发展会员,自制牌匾、证书、公章,无法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民政登记证明;
(四)仿冒正规社会组织名称、官网信息,与合法社会组织勾连合作,鱼目混珠误导企业与群众。
三、线索举报相关要求
(一)举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违规活动线索,包括线下集会、线上宣传、收费培训、虚假评比、授权挂牌等各类违法事实。
(二)举报线索需提供材料
线索尽量写明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名称、活动详细地址、负责人信息、活动时间,可附带宣传海报、缴费凭证、聊天记录、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三)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311-89200605(高邑县民政局社会组织股举报专线);
2.线上举报途径: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投诉举报栏目提交线索。
四、重要告知
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须立即停止全部违法活动,主动自行解散、消除不良影响。拒不停止活动的,县民政局将联合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查封场所、收缴财物、取缔处置等措施进行严厉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主动提供线索、积极举报,携手净化全县社会组织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