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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时间:2025-07-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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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频次
1 对经营主体登记事项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经营主体 ≤4次
2 对经营主体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经营主体 ≤4次
3 对价格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经营主体 ≤4次
4 对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其他经营主体
4次
5 对食品生产环节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企业
食品生产小作坊
其他相关经营主体
4次
6 对食品经营环节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企业
餐饮服务提供者
小摊点、小餐饮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其他相关经营主体
4次
7 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相关企业
其他经营主体
≤4次
8 对计量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计量相关活动的经营主体
其他相关经营主体
≤4次
9 对水效标识使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水效标识相关企业 ≤4次
10 对能效标识使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能效标识相关企业 ≤4次
11 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获证组织
认证机构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
其他有关经营主体
≤4次
12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验检测机构 ≤4次
13 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假冒专利行为的单位和人 ≤4次
14 对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代理行为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 ≤4次
15 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包含食品相关产品企业)
其他相关经营主体
≤4次
16 对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 依申请开展
17 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现场核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许可的经营主体 依申请开展
 
18 对棉花经营者的棉花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棉花经营者 ≤4次
19 对毛绒纤维经营者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毛绒纤维经营者 ≤4次
20 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 ≤4次
21 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单位 ≤4次
22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经营主体 ≤4次
23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垄断的经营主体 ≤4次
24 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直销企业和直销员 ≤4次
25 对涉嫌传销行为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传销的市场经营主体 ≤4次
26 对网络交易行为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络交易行为相关经营主体 ≤4次
27 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主体 ≤4次
28 对合同行为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同行为有关经营主体 ≤4次
29 对拍卖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拍卖活动有关经营主体 ≤4次
30 对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发布媒介
其他相关经营主体
≤4次
31 对商品条码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及条码的经营主体 ≤4次
32 对标准实施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标准的经营主体 ≤4次
33 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有关经营主体 ≤4次
34 对商标使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使用商标的经营主体 ≤4次
35 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经营主体 ≤4次
36 对涉嫌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活动的物品、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的经营主体 ≤4次
37 对地理标志产品以及专用标志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使用地理标志的经营主体 ≤4次
38 对药品使用单位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使用单位 ≤2次
39 对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 ≤2次
40 对药品零售企业(含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 ≤2次
41 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2次
42 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用辅料生产企业 ≤2次
43 对医用氧生产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用氧生产企业 ≤2次
44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生产企业 ≤3次
45 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审核、复核及备案后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 ≤2次
46 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经营企业 ≤2次
47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2次
48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2次
49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2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