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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6年第1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大葱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葱。被抽样门店:高邑县强强蔬菜批发中心(在高邑县美源购物广场租赁场地)。标称生产企业:固定门店。生产日期:2026-06-09。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门店销售噻虫嗪不符合 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大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门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处罚款3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高市监处罚【2026】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