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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4月份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5-09-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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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4月份行政处罚

序号

企业名称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情况

备注

1

高邑县飞鱼电竞网咖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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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