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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玉米面一事,本局于2026年1月28日予以立案调查,指定张彦鹏、赵永利为办案人员。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姜建玲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2026年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高邑县千秋粮行销售的不合格玉米面一事进行了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千秋粮行不予立案处理。因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移送至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案人员(签名): 张彦鹏 2026年1月30日
办案机构负责人(签名): 赵永利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