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高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72号
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有关要求,现将高邑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LC-JD-F2529882))予以通告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青椒;被抽样单位:高邑县惠丰粮油百货销售店;购进日期:2025.10.13;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销售农药残留超标青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已对其责令改正,采购过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高市监不予处罚[2025]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