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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6年第1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桶装水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桶装水。被抽样单位:高邑县三泉合饮用水经营部。标称生产企业:固定门店。生产日期:2025-09-06。规格型号:17.5L/桶。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销售不合格桶装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已要求商家进行整改学习,该商家采购过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高市监不罚【2025】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