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入库入统工作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04    来源:高邑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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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及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入统工作,扎实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入统”,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入库长效机制,确保“四上”企业、投资项目“应入尽入、应统尽统”,努力实现经济总量超百亿。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1.要严格执行入库入统标准和统计制度要求,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上报统计数据客观准确,确保入库入统数据质量。对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以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确保应统尽统、应入尽入。
3.各镇、开发区、统计、发改、住建、行政审批、税务、供电公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企业培育、项目储备工作,并安排人员专门负责入库入统工作。统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达标企业业务培训。
 
三、文件依据
石统【2021】7号《关于加强企业(项目)入库入统工作的通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