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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5-11-26     来源:高邑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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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2025年度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县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惠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强化政策精准供给与资源要素统筹;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完善防汛避险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与物资储备,优化转移安置的流程衔接,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快推进2025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对进展滞后的项目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定期跟踪调度;要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对民生实事的关切与建议,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李志强同志辞去高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的请求;张建海同志全票当选为高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郄飞,县法院院长张登峰,县监委、县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卿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