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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4-10     来源:高邑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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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关于规范人大代表网络行为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部分内容;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县政府关于《高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通过高邑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投票表决通过了米琳任高邑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等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惠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抓好年度重点工作,围绕“七个突出、七个新跨越”和“强陆港、兴高邑”开展重点监督,统筹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要把握原则、因地制宜,提升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动各项履职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压实责任、强化担当,讲政治、善学习、深调研、守纪律、重实干,广泛凝聚强大合力,深刻认识委员和代表是职务,不是荣誉,切实肩负起身上的使命和责任,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定信心、接续奋斗,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县监委副主任、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法院副院长、与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卿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