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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高邑县莉凯纺织有限公司“5·17”
火灾事故调查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来源:高邑县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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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7日15时56分许,石家庄高邑县万城镇东林村高邑县莉凯纺织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导致1人死亡,车间部分机器设备等物品过火烧损严重,过火面积约476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32456元。
事故发生后,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河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于2025年5月23日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总工会、万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参加的“高邑县莉凯纺织有限公司“5·17”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高邑县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组,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织布机供电线路在工作过程中产生故障,引燃周围棉絮等可燃物导致的火灾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高邑县莉凯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19日,位于高邑县万城镇东林村南,注册资金:5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某某,高邑县万城镇东林村人,身份证号:130127xxxxxxxxxxxx,经营范围:纺纱、布匹生产、销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占地2.26亩,年纳税18万元左右。
(二)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高邑县莉凯纺织有限公司位于高邑县万城镇东林村东林中街南段路西,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北侧为织布车间,西侧为并纱车间,织布车间南侧为废弃车间,紧邻废弃车间南侧为零配件存放区域。
图为高邑县莉凯纺织有限公司方位图 图为高邑县莉凯纺织有限公司起火车间平面图
二、初期火灾处置及相关情况
(一)发现及报警情况
当时在场人员曹某某、张某某等人,在车间进行生产作业工作时,看到织布车间织布机起火后用灭火器开始灭火,由于火势较大,无法扑灭,在场人员撤出来后韩巧云拨打119报警。
(二)火灾处置情况
2025年5月17日15时51分许,在场人员曹某某、张某某等人发现火灾后用灭火器实施灭火,随后王某某拿灭火器和水灭火,由于火势较大,无法扑灭,16时莉凯纺织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某拨打了119报警。县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立即安排高邑兴华路消防救援站出动消防车4辆,消防救援队员22名赶赴现场扑救,同时联动应急、万城镇政府等单位到场协同扑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赴现场指挥,组织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和万城镇政府开展人员疏散与救援、火灾扑救及现场秩序维护等后续处理工作,下午 17时30分明火扑灭。事故发生后,万城派出所对企业负责人王某某之子王某某进行了控制,万城镇随即联合富村镇开展死者善后处置工作。
(三)人员伤亡情况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发现一被困女工(张某某,女),经现场120确认死亡。
(四)火灾损失情况
火灾发生后,由高邑县莉凯纺织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自行申报火灾损失,直接财产损失统计金额为12456元。5月18日,莉凯纺织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与死者家属协商,就张某某的死亡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一次性支付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后续费用共计70万元,并签订死亡赔偿谅解书。
三、火灾原因认定情况
火灾发生后,调查人员围绕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织布机供电线路敷设等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认定起火原因为织布机东侧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棉絮等可燃物成灾。
(一)火灾起火时间的认定
在起火车间南门上方提取了车间内监控视频,车间织布机处于工作状态。经校准,监控时间比北京时间慢15分钟02秒许,监控时间2025年5月17日15时36分06秒许, 203号织布机东侧底部出现闪光,结合火灾发展规律,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15时51分许。
(二)起火部位的认定
经现场勘验,织布车间过火,中间位置的织布机变色严重,织布机上原材料过火碳化;其余车间有部分烟熏痕迹。
因此,综合认定起火部位为莉凯纺织有限公司织布车间。
(三)起火点的认定
据维修工王某某叙述,他知道起火后到场时看见203号织布机上明火较大,103号织布机上有少量明火,是203号织布机引燃的;经现场勘验,203号织布机位置处烧毁严重,东侧地面可见部分过火织布机电线残留;提取监控视频可见监控时间2025年5月17日15时36分06秒许,203号织布机在工作状态下东侧底部最先出现闪光,随后火势由203号织布机向四周蔓延。
因此,综合认定起火点为织布车间203号织布机东侧底部位置处。
(四)起火原因的认定
1.调取气象证明文件,2025年5月17日当天为晴天,无雷暴天气,排除雷击引发火灾的可能。
2.经现场勘验,现场无自燃物品,排除物品自燃引发火灾的可能。
3.经现场勘验及视频分析,排除外来火源及遗留火种引发火灾的可能。
4.火灾发生时,监控显示203号织布机正在工作中,织布机供电线路处于通电状态。
5.经现场勘验,203号织布机东侧下方地面位置处存在部分过火的织布机电线残留物,北侧部分电线处于断裂状态,南侧电线绝缘皮烧毁,过火电线部分缺失;车间内棉絮较多,遇电火花极易发生火灾。
因此,综合分析认定起火原因为:织布机供电线路在工作过程中产生故障,引燃周围棉絮等可燃物成灾。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及责任
2025年1月16日,高邑县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全县工贸企业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一是重点对全县工贸企业的火灾防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要求、动火、电焊等特殊作业是否规范、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破损、未穿管保护等问题、电气设备设施是否过载运行,插座开关等是否符合防范安全要求等10类内容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应急局各监管组对辖区内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粉尘涉爆、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一进行摸排;三是各镇安全发展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作用对其他工贸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企业负责人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对企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能力不足,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疏于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员工自救逃生培训,事前预防和事中应急逃生能力不足;安全管理上存在自备灭火设备不足,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欠缺的问题。如:莉凯纺织有限公司规模小,没有自己的专业电工。如需电力作业则临时外聘电工;企业用电安全意识淡漠,对用电设备长时间不排查,不维护。企业负责人缺乏应急处置能力、遇事慌乱,员工自救能力差,安全管理人员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不到位、不彻底是造成本次火灾亡人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职能部门履职不力问题
1.县应急局作为全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业执法的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不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存在漏洞。如:按照《高邑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县级监管名单的通知》,莉凯纺织有限公司不在县应急局日常监管名单中。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县应急局未对该企业进行过督导检查,未有效督促各行业部门或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也未对部分小规模加工企业进行抽查,致使该企业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县消防大队作为全县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行业执法的主管部门,日常工作仅满足于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的规定动作,而忽视对辖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规上企业缺乏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日常监督检查程式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小规模加工企业消防监督检查存在漏洞。如:多年未对莉凯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致使该企业长期脱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3.万城镇属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企业用电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盲区和漏洞。万城镇政府虽然组织开展了纺织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提升与联合检查,但排查走过场,整治不认真,仅满足于我干了,没有进一步落实我干的怎么样。如:2025年4月2日,万城镇安全发展办公室在对高邑县莉凯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督导检查时,发现了灭火器数量不足和电线杂乱的问题隐患,虽然督促该企业已经进行了整改,但是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没有举一反三,导致该企业在2025年5月 17日下午正常生产时发生火灾,且造成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五、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关于高邑县莉凯纺织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已由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涉事企业负责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现公安机关已对王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下步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万城镇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监督指导不力,未有效督促万城镇落实专项整治要求。
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县消防大队:作为消防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对全县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责,但日常督导检查不认真、不彻底;对万城镇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监督指导存在缺失和盲点。
建议:县消防救援大队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万城镇:未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消防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未能及时发现企业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并督促整改且造成严重后果。
建议:给予万城镇安全生产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刘某某记过处分;给予万城镇主管安全发展办公室的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刘某某诫勉处理。
六、事故主要教训
(一)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断裂
莉凯纺织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负责人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管理,对企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风险辨识能力不足,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培训专项教育培训力度不够,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员工自救能力差
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管理人员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不到位、不彻底,日常检查流于形式,对车间内存在的线路老化,易燃物堆放等火灾隐患治理不及时。如:莉凯纺织有限公司规模小,没有自己的专业电工。如需电力作业则临时外聘电工,对用电设备长时间不排查,不维护。再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企业负责人缺乏应急处置能力、遇事慌乱,员工自救能力差,是造成本次火灾亡人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日常监管、检查不到位
1.县应急局作为全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业执法的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不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存在漏洞。如:县应急局虽然印发了县级应急系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企业名单,但未有效督促各行业部门或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也未对部分小规模加工企业进行抽查,致使该企业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县消防大队作为全县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行业执法的主管部门,日常工作仅满足于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的规定动作,而忽视对辖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规上企业缺乏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日常监督检查程式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3.万城镇属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消防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未能及时发现企业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并督促整改且造成严重后果。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应急、消防及各镇、各相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共治共管的火灾风险防控体系,规范完善消防工作协调机构职能,动态研判破解本地区消防安全管理风险难题,制定务实管用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将风险研判到位、措施落细、工作落地,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进一步落实纺织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5月19日县安委办印发《高邑县纺织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高邑县纺织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纺织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纺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23日县应急局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工贸企业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县持续开展工贸企业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治理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监管检查工作
应急、消防、各镇政府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严格依法查处线路老化、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应急、消防、万城镇政府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人等重点各岗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生产一线管理岗位、操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及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5月17日在县消防大队组织召开“高邑县纺织行业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共组织95家纺织企业参会。会议要求各纺织企业要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能完成的,要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和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万城镇政府要督促莉凯纺织有限公司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员工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要性,全面排查教育培训体系漏洞,建立培训需求分析、效果评估及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杜绝形式主义。结合岗位实际风险,制定培训计划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培训“全覆盖”,培训内容要“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确保人人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风险辨识能力及安全操作技能。为进一步提升纺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6月13日县应急局在品华服饰组织召开高邑县2025年工贸行业疏散逃生暨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观摩会。邀请14家企业代表现场观摩并开展交流研讨,通过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增强企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企业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高邑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