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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4)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2     来源:高邑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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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道路清扫保洁还有差距,石家庄市道路积尘走航数据显示,2024年有761条(次)国省干线走航结果为“较差”或“差”级别,占比达到21.8%。(序号34)
整改实施主体
高邑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
自问题交办以来,辖区内国省干线道路清扫保洁及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以湿扫为主,人工清扫为辅,投入湿扫车2部,养护人员30人,对国省干线每日清扫不少于6遍,全天候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二是科学合理洒水抑尘。时刻关注气温变化,科学调配作业车辆。每天安排4台洒水车、2台高压冲洗、2台雾炮车,对作业路段每日作业不低于6频次,特别是加密中午等时间段的洒水频次。同时,结好我县的管控指令,组织雾炮车、高压冲洗、洒水车实施针对性降尘作业。冬季气温低无法达到洒水保洁时,安排1台吸扫车辆对国省干线进行吸扫作业,不断降低国省干线PM10指数。
三是持续整治路域环境。安排执法人员、养护人员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及时清理公路两侧范围内的垃圾,定期冲洗中央分隔带绿植、防眩网、示警桩、公里桩、百米桩等沿线设施,保证路见本色、物见本色,保持洁净的通行环境。同时,严查带泥上路现象。
四是强化道路施工扬尘整治。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对在建项目开展扬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等管控措施。目前,我局与相关属地乡镇共同负责衡昔高速(高邑段)环保监管工作,对发现的扬尘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处罚。
五是加强对平交道口和主要绿化池清洗保洁。调配专业车辆采取人工高压水枪清洗和人工清扫保洁配合作业,清理平交道口尘土,捡拾绿化池垃圾,确保平交道口十五米范围内无尘土,绿化池内清洁干净。
六是严格管控扬尘抛洒车辆。深入运输企业进行扬尘污染源头治理宣传,并对出入企业的运输车辆进行苫盖检查。安排执法人员常态化上路执法,严查未采取覆盖措施的扬尘抛洒车辆,并责令问题车辆及时整改。
验收情况
3月10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验收组对验收销号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举措落实到位,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7811608   86689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