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落实科学肥水运筹、防控病虫草害等措施,促进苗情转化升级,为夏粮和全年粮食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有能力可承担社会化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或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一、农业示范主体服务内容
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科学肥水运筹、防控病虫草害等措施,促进苗情转化升级,为夏粮和全年粮食生产奠定坚实基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农业示范主体申报条件
1、示范主体机构健全、社会化服务技术力量雄厚、开拓创新能力强,有能力承担社会化服务工作。
示范主体需正式注册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基础设施较好,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适应生产及社会化服务需要的配套农机具。
4、示范主体有管理人员及农业技术人员,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承担周边地区技术服务。
5、遵纪守法守信,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社会诚信度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高邑县农业农村局(南星路87号)报名。
咨询电话:84031626
3、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征信 (复印件);申报主体简介;无违规违纪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土地流转合同(可提供部分,村委会开流转土地证明);提供主体曾获得荣誉或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4、遴选办法
采用专家评审方式,对参与报名的主体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