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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9     来源:高邑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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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出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特此通知。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服务内容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示范基地机构健全、技术力量雄厚、开拓创新能力强,有能力承担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
示范基地需正式注册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县内领先,具有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4、基础设施较好,拥有固定的办公培训场所,有适应生产需要的配套农机具。
5、示范基地有管理人员及农业技术人员,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承担周边地区技术服务。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证书》及《高素质农民证书》获得者。
7、遵纪守法守信: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社会诚信度高。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条件
1、示范主体需正式注册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示范主体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农机具。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证书》及《高素质农民证书》获得者。
5、遵纪守法守信: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社会诚信度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高邑县农业农村局(南星路87号)报名。
咨询电话:84031626
3、申报材料
申请表(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征信 (复印件)
申报主体简介
无违规违纪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
土地流转合同(可提供部分,村委会开流转土地证明)
提供主体曾获得荣誉或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4、遴选办法
采用第三方评选机构,对参与报名的主体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