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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2025年亿博华府公共租赁住房
分 配 方 案

发布时间:2025-06-20     来源: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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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进一步改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条件,根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省政府令〔2011〕第6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发〔2011〕9号)、《石家庄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石政发〔2011〕11号)、《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石政办发〔2013〕46号)、《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石保安居办〔2023〕2号)、《高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高政发〔2011〕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工作由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实施,邀请县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办、司法局公证处、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
二、分配原则
(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实行公开抓阄配租到户。
(二)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发〔2011〕9号)、《高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高政发〔2021〕6号)规定,对城镇低保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两参人员、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优先配租。
三、分配对象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受理对象为2025年5月26日之前申请且符合保障资格的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优先分配对象8户,为保障房登记中筛选出的城镇低保困难家庭以及省部级以上劳模、两参人员、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烈士子女、见义勇为等符合配租资格的家庭。第二批分配为普通批次的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四、分配地址
2025年7月3日在高邑县凤中路北侧凤城剧院演播厅内进行。
五、待分配房源及租金标准
高邑县公共租赁住房待分配房源共56套,分布在刘秀路北侧张家庄村亿博华府小区12号楼。
租金标准。按照《高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高政发〔2021〕6号文规定,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直接按公租房租金价格核减不同保障类型相应租金补贴后的租金收取。补贴标准分为三个档次:A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低保家庭),保障面积之内10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不予补贴;B类:低收入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保障面积之内8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不予补贴;C类:中低收入城镇居民、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给予租住面积30%补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低收入标准根据保障房供应量、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等情况适时调整)。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县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8元/平方米/月。
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燃气费、以及室内设施损坏维护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六、工作步骤
(一)网络公示(2025年6月20日至6月26日)。由房地产服务中心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分配对象、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分配时间及地点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分配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房地产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受理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告知反映人。经调查申请人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通知其本人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二)电话通知(2025年6月27日---7月1日)。由服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轮候对象进行电话通知,对公开分配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告知,做到一户不漏。
(三)现场筹备(2025年7月2日)。此次公租房公开分配场地定在凤城剧院演播厅内,房地产服务中心提前做好现场布置、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
(四)公开分配(2025年7月3日)。上午7:00相关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待分配人员8:30前完成签到,9:00正式开始。县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局派出所、社区办、司法局公证处、新闻媒体、房地产服务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时间准点参加。具体分配流程如下:
1、参与分配的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进行登记入场,每户申请人限本人参加,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1名直系亲属代替参加,并出具委托书。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申请人,取消本次分配资格。
2、主持人宣布公开分配现场纪律、程序等事项。
3、待抽顺序号、待分配房源号在县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办、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公证处的2名工作人员分别放入顺序号箱、房源号箱。
4、第一轮抽号:申请人家庭代表按照座位号的顺序依次从顺序号箱中抽取顺序号。
5、第二轮抽号:申请人家庭代表按照所抽取的顺序号依次从房源号箱中抽取房源号,如乒乓球上印有房号即为抽中配租资格,所对应的房号即为该家庭所配租的房源;如乒乓球上未印有房源号则视为该家庭在本次抽号分配中未抽中配租资格。
七、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
住房保障部门将配租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高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保障对象持《高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及相关证件到房地产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物业办理其它入住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到的公共租赁住房,两年内不得申请。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585009。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