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认真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传〔2021〕33号)、市安委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石安委办传〔2021〕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深刻!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习近平强调: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和救治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问责。6月14日,省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了我省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期,市委将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增强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要领、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整治各项责任措施。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贵阳市三强兴兴化工贸易有限公司“6·12”危化品泄漏事故、成都市邑丰食品有限公司“6·13”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以及新乐市祥瑞城建筑工地“6·13”塔吊扭断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举一反三,压实责任,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以实际成效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排头兵,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抓好排查整治“回头看”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聚焦危险化学品、燃气、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等工贸、农业机械、油气管道、邮政物流、电力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在前期部署开展“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抽查、安办核查”的要求,进一步搞好“回头看”。
(一)在企业自查方面,重点查:
1.企业是否按照行业领域专项方案部署,对照排查清单,全面开展了自查整改;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亲自部署安排,并组织本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进行了全方位、全覆盖、深入细致地自查;
3.企业自查是否做到了每一项管理工作、每一项规章制度、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个工作岗位排查整改无盲点、无死角、无漏洞;
4.企业对自查出的所有隐患是否建立了明细台账;
5.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6.在隐患整改完成后企业是否及时销号上报,并深入查找导致问题原因,补齐短板和漏洞;
7.自身专业技术力量较弱的企业是否聘请了专家或者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帮助指导开展自查;
8.企业是否持续坚持自查自改,做到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
(二)在属地检查方面,重点查:
1.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建立并落实了大排查大整治领导联系督导机制;
2.是否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典型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压实责任;
3.是否严格认真开展了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了“四个一律”措施,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4.检查台账是否详细,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签字确认;
5.县级层面是否全覆盖检查了辖区内高风险重点企业;
6.县级层面是否对所辖镇大排查大整治部署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抽查;
7.镇层面是否全覆盖检查了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在建企业、已建成未验收或未投产企业);
8.镇层面是否对企业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台账,进行对照检查、核实情况。
(三)在行业抽查方面,重点查:
1.行业主管部门是否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了实地检查抽查;
2.是否建立了重大隐患问题台账,并对照台账开展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做到督办整改到位、及时销号;
3.是否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典型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压实责任;
4.针对问题集中的地区,是否聘请专家组织开展了“解剖麻雀式”“问诊式”检查,放大检查效果,推进全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镇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要坚持责任为先、落实为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链条,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领导、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岗位,层层传递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要坚持从紧从严、严肃问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动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县安委办各督导组要加强对各镇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做好统计工作,确保报送及时数据准确。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健全完善各类检查台账和隐患问题清单,统一存档备查。县安委办建立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回头看”形成的各类统计报表和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台帐,作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情况核查复查和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6月18日上午10:00前,各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将5月31日以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汇总表(见附件1)及时上报县安委办。6月19日至6月25日,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坚持每日统计汇总、按时报送。企业填写《企业“回头看”发现问题隐患情况表》(见附件2),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汇总本系统排查整治情况,填写《行业(领域)“回头看”发现问题隐患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县安委办;各镇分别汇总本级和村居排查整治情况,填写《各镇“回头看”发现问题隐患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县安委办;各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汇总,每日填报附件1、附件3、附件4,经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自6月19日起每日10:30时前报县安委办。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要安排专人负责各类数据报送工作,认真统计汇总,确保各类数据准确、真实可信。
6月29日前,各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将“回头看”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白少博、崔达,84035965
报送邮箱:18531157911@163.com
附件:1.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
2.企业“回头看”发现问题隐患情况表
3.行业(领域)“回头看”发现问题隐患情况汇总表
4.各镇“回头看”发现问题隐患情况汇总表
(附件电子版请从18531157911@163.com下载,
密码84035965)
高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